[DOC] 1628750777458012079.doc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 监管动态 · web
政策监管
摘要
1. 为规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和可靠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共治和 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 规范。.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生产经营的 化妆品,应当按照本规范进行 功效宣称评价。. 3. 本 规范 所称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是指通过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 化妆品 功效 宣称 评价试验等手段,对化妆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功效宣称内容进行科学测试和合理评价,并作出相应评价结论的过程。. 4.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 在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同时,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 产品功效宣称依据 的 摘要。. 1.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功效宣称依据 包括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结果 等。